祥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祥云县刘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第1次调整)》的公告
2019-03-21浏览量:3001

文章作者:国土局    文章来源:祥云县政府官网   责任编辑:l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2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划政策,我县对刘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通过规划调整,保障祥云县刘厂镇建设用地需求。现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祥云县刘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第1次调整)》。根据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100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期限:2015-2020年。
  二、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涉及刘厂镇大波那村民委员会范围。
  三、规划调整内容:本次规划调整共涉及1个村民委员会,1个地块,10个图斑,规划共调整地块面积40.45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本次规划调整后祥云县刘厂镇耕地面积2393.4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727.1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41.3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18.19公顷。建设用地指标来自于州级预留建设用地的追加,追加指标文件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追加祥云县规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大政办通〔2018〕178号)和祥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指标调整文件为《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祥城镇云南驿镇禾甸镇刘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主要用地调控指标的通知》。我县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了规划调整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工作,与会代表同意该调整方案。
  四、规划修改批准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五、批准修改方案文号:大国土资﹝2019﹞56号
  六、批准日期:2019年3月13日
 
  特此公告
 
 
祥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8日